【商務管理學院】教育部檢送「2026-2027臺法外語實習生交流計畫」
一、教育部與法國在台協會自2008年起合作辦理旨揭計畫,互相選送語言教學助理赴對方國家協助外語教學。本計畫摘要如下:
(一)參與甄選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
(1)臺灣各大學校院大學二年級以上在學生,不限系所 (實習期間需具國內學生身分)
(2) 20-35 歲
(3)法文程度至少B1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且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 100 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者
(二)有關本計畫甄選條件、申請程序及補助內容請參閱附件
二、有意赴法擔任華語教學助理之學生,請於115年3月20日
前至教育部ADELE平臺(網址: https://assistants.france-
education-international.fr/Identity/Account/Login)及臺灣
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址: https://lmit.edu.tw/zh/)登錄註冊,
並依據計畫說明繳交申請資料。
(一)參與甄選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
(1)臺灣各大學校院大學二年級以上在學生,不限系所 (實習期間需具國內學生身分)
(2) 20-35 歲
(3)法文程度至少B1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且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 100 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者
(二)有關本計畫甄選條件、申請程序及補助內容請參閱附件
二、有意赴法擔任華語教學助理之學生,請於115年3月20日
前至教育部ADELE平臺(網址: https://assistants.france-
education-international.fr/Identity/Account/Login)及臺灣
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址: https://lmit.edu.tw/zh/)登錄註冊,
並依據計畫說明繳交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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