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管理學院】協助公告中國青年救國團「115年暑期大專學生銀行業務實習隊實施辦法」
說明:
一、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115年5月6日 青學字第1150000896號函辦理。
二、中國青年救國團公告「115年暑期大專學生銀行業務實習隊實施辦法」,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遴選方式:
1、遴選條件為本國籍就讀各大專校院財務金融、銀行、保險、商學、會計、經濟、企管、財稅、國貿、資管、統計、農經、合經、財經法律等相關學系2、3年級學生,得由系辦公室或課外活動組推薦參加學校遴選,但曾參加過本實習隊者,不得再予遴薦。
2、上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由各校有關學系主任擇優推薦參加(清寒學生優先)。
(二)預計名額:40名。
(三)實施方式與實習時間:
1、第一階段:行前講習(不支薪)於6月24日(星期三),由救國團總團部辦理,講授職場服務觀念溝通與銀行業務介紹等課程。
2、第二階段:行前講習結束後,學員按介派結果至各銀行實習。實習時間以1個半月【7月6日(星期一)至8月14日(星期五)止】為原則,惟各銀行得視需要延長至2個月。
(四)實習待遇:以政府訂定每月基本工資新台幣2萬9,500元為基準原則發給,於實習期滿,由各銀行逕發予參加實習學員。
(五)其他注意事項:參加實習學員全期工作結束後7天內應向救國團總團部繳交心得報告乙篇(1,500字左右,並列入考核項目之一),實習成績考核表於實習結束時請實習單位考核證明後,逕發予參加學員,事後不再補發。
(六)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簡章。
(七)各推薦表及個人基本資料表請於5月22日(星期五)前,逕寄(10468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69號)救國團學校青年服務處樂采鷾助理專員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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